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入会说明
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为全省性、学术性的群众团体,会员自愿结成,属非营利性学术性社会组织。本会主要由科学学与科技管理领域在粤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器、民营科技企业、科技金融业、管理部门以及科技管理工作者和科技人员组成。研究会接受主管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的业务管理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宗旨:立足于改革开放先行的广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围绕我国创新发展战略和科技管理工作,宣传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探索科技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为社会提供相应的各类服务。鼓励各种学术观点的争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进我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水平的提高。履行新闻出版工作的职责,做好会刊《科技管理研究》的出版发行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业务范围:组织和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学术往来、推动研究、出版、咨询等科技领域相关的服务。
1.开展科技管理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国内、国际交流与学术研讨活动;不定期地组织国内外学习研讨活动,交流科技管理领域最新、最热点的话题及经验,促进科技管理水平的提高。
2.出版发行研究会会刊《科技管理研究》(已具有公开发行刊号,包括各种介质),按照规定出版发行与科技管理相关的著作、文集、专刊、画册等。
3.举办科技与创新为主题的国内国际和区域论坛、研讨会、讲座,开展各类非营利性的国内外科技及高端人才培训、科技咨询活动。
4.举办非营利性的国内国际展览,举办国内国际会议、科技及科技成果转化展览、学术交流、技术引进、人才培训、科技人员的交流合作等中介服务。
5.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对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作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与个人,表彰《科技管理研究》的优秀论文作者。
6.推动组织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
7.承接政府部门委托开展有关科学学与科技管理领域的各项业务。
8.有条件时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符合本会业务范围的科技发展基金。会员管理:
本会的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在科技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的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费收取标准
理事、常务理事团体单位会员:3000元/年;个人会员暂不收取会费。